个人数据保护政策
BonBoz 医疗美容与皮肤科诊所
生效日期: 2026-07-28 · 最后更新: 2026-07-28
本文为参考译文。越南语版本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;如两者存在差异,以越南语版本为准。
1. 我们是谁
BonBoz 医疗美容与皮肤科诊所(“BonBoz”、“我们”)由 4B 贸易服务股份公司运营,税号为 0317856632。
| 地址 | 66–68 Võ Văn Tần, Phường Xuân Hòa, 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 |
| 诊疗活动许可证 | 编号 10036/HCM-GPHĐ(医疗美容)· 编号 11113/HCM-GPHĐ(皮肤科) |
| 营业时间 | 周一 – 周日:08:00 – 20:00 |
| 热线 | 0869 612 310 · 1900 5309 |
| 个人数据联络点 | dvkh@bonboz.vn — 客户服务部 |
我们是本政策中所述数据的个人数据控制者。
2. 本政策适用范围
本政策适用于 BonBoz 在通过以下渠道接待和关怀客户时处理的所有个人数据:
| 渠道 | 谁与您沟通 |
|---|---|
| bonboz.vn 网站上的聊天助手 | 自动软件(人工智能) |
| Facebook Messenger | BonBoz的咨询/客服人员 |
| Zalo OA | BonBoz的咨询/客服人员 |
| 电话热线 | BonBoz的咨询/客服人员 |
| 网站上的咨询登记表 | 工作人员接收信息并给您回电 |
只有网站上的聊天助手是自动软件。当您通过 Facebook Messenger 或 Zalo OA 发送信息,或拨打电话热线时,与您交流的是诊所的真实员工,而不是机器。
本政策不适用于病历和诊疗信息——这些数据根据关于诊疗的法律进行单独管理;且不适用于我们链接到的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。
3. 我们收集的数据
3.1 — 您主动提供的数据:
| 数据类型 | 何时收集 | 敏感? |
|---|---|---|
| 姓名、电话号码 | 您在联系时填写表单或留下信息 | 否 |
| 您关注的服务、咨询内容 | 同上 | 否 |
| 性别 | 您提供 | 否 |
| 您描述的健康/美容问题 | 您主动分享 | 是 |
| Messenger/Zalo 消息内容、热线电话通话内容 | 当您通过这些渠道联系时 | 可能有 |
| 预约信息、服务历史和支付记录 | 当您在诊所使用服务时 | 可能有 |
3.2 — 您访问网站时自动记录的数据:IP地址、浏览器和设备类型、浏览过的页面、访问时间、引流至网站的来源,以及用于防垃圾信息的互动信号。
3.3 — 关于敏感数据的明确通知:您的健康状况信息以及在网络空间上使用服务的行为追踪数据,根据越南法律均被归类为敏感个人数据。
您无需为了联系我们而提供健康信息,且您不同意收集信息并不作为接受服务的条件。您可以仅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,并在就诊时直接与医生进行详细交流。
We recommend not sending images of body areas or medical documents through online chat channels.
4. 网站上的自动聊天助手
本部分仅针对网站上的助手。Messenger、Zalo OA和热线电话由真人客服负责,不适用本条款。
4.1 — 这是软件,而非医生。助手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,不属于诊断或治疗方案。关于您状况的所有结论必须由医生在直接面诊后做出。
4.2 — 工作原理:助手是一个语言模型。当您发送问题时,该内容将被发送给模型提供商以生成回答,并附带诊所服务和医生的公开信息作为上下文。助手不会自行决定有关您的权益、服务价格或治疗方案的任何事项——所有这些决定均由人工做出。
4.3 — 我们不保存您的聊天内容。会话结束后,内容不会以任何形式记录在我们的系统中 — 既不保存原文,也不保存摘要。
我们仅记录固定标签形式的统计数据:被问及的主题属于哪个类别、关注哪项服务、您在哪个步骤停留、对话持续了多少轮,以及是否产生了咨询需求。我们使用这些数据来了解客户通常在何处遇到困难,并提高解答质量。这些数据不包含您输入的内容。
4.4 — 您有权不参与。如果您不想与自动助手交流,可以关闭聊天窗口,并通过热线电话 0869 612 310 · 1900 5309、Facebook Messenger、Zalo OA 联系人工客服,或填写表单以便工作人员给您回电。您在所有渠道都将获得同样完善的服务。
4.5 — 如果您留下电话号码:当您在聊天过程中主动留下电话号码以获取咨询时,我们会将您的姓名、电话号码和您关注的服务保存到客户档案中 — 这是工作人员根据您的要求与您联系所必需的。
5. 数据使用目的
我们针对以下每个目的分别征求您的同意:
| 目的 | 使用的数据 |
|---|---|
| 根据您的要求联系咨询、报价、预约 | 姓名、电话号码、关注的服务 |
| 提供服务和治疗后护理 | 预约信息、服务历史记录、您提供的健康信息 |
| 改善咨询质量和网站内容 | 仅限标签形式的统计数据 |
| 衡量网站和广告效果 | 访问数据、Cookie——仅在您同意时 |
| 保障系统安全,防止垃圾邮件 | IP地址、反垃圾邮件信号 |
|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| 根据国家机关的合法要求 |
我们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您的个人数据。
7. 谁可以访问您的数据
我们不出售、不交换、不出租您的个人数据。
为了运行网站并与您联系,我们使用了一些技术服务提供商。他们是基础设施提供商,仅能根据我们的要求并在所分配工作必要的范围内处理数据 — 他们不得将您的数据用于其自身目的。
| 组 | 角色 | 访问的数据 |
|---|---|---|
| 网站运行基础设施与数据存储 | 运行网站、保存联系信息、保存网站图片 | 客户联系信息;访问日志 |
| 聊天助手的语言模型 | 在您提问时即时生成回答 | 提问内容,即时处理,不予保存 |
| 发送诊所内部通知邮件 | 通知员工有客户需要联系 | 姓名、电话号码、需求 |
| 防垃圾邮件 | 区分真人与自动程序 | 页面上的行为信号 |
| 衡量网站和广告效果 | 浏览量统计、广告效果 | 访问数据 — 仅在您同意时 |
| 社交媒体消息管理平台(Pancake — Công ty TNHH Pancake Việt Nam) | 帮助员工接收并回复您的消息 | 消息内容 |
| 呼叫中心系统 (Callio — Công ty Cổ phần Giải pháp Công nghệ Gadget) | 帮助员工接听和拨打咨询电话 | 通话信息 |
我们不会将您的数据提供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任何保险公司,除非您提出书面要求。在收到合法要求时,我们可能会向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提供数据。
如果您想知道上表中每个服务商的具体名称,请联系 dvkh@bonboz.vn — 我们将提供完整信息。
8. 您的数据存储在哪里
第7条中提到的部分服务商将服务器设在越南领土以外。因此,您的数据可能会在境外存储和处理。其中,消息管理平台和呼叫中心系统由越南企业提供。
针对此项活动,我们:
- 仅选择有明确保密承诺的服务商;
- 仅传输工作所需的最低限度数据;
- 不传输您的对话内容进行存储(参见第4条);
- 履行越南法律关于向境外传输个人数据的相关义务。
9. 存储期限
| 数据类型 | 时间 |
|---|---|
| 与自动助理的对话内容 | 不存储 |
| 联系信息和咨询需求 | 自最近一次互动起36个月 |
| 标签形式的统计数据 | 长期存储以用于统计 |
|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存储的数据 | 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 |
10. 您的权利及我们的处理期限
您享有以下权利:
- 知悉您的个人数据处理活动;
- 同意或不同意,并要求撤回已作出的同意;
- 查看、修改或要求修改个人数据;
- 要求提供、删除、限制处理数据;反对处理数据;
- 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投诉、举报、提起诉讼、要求损害赔偿;
- 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您的个人数据。
行使方式:发送请求至 dvkh@bonboz.vn 或致电 0869 612 310。为了保护您自身,我们在处理前需要核实请求者的身份。
我们承诺的期限:
| 您的请求 | 回复 | 完成 |
|---|---|---|
| 撤回同意 · 限制处理 | 02 个工作日 | 15 天(如果必须与第三方合作则为 20 天) |
| 查看、修改数据 | 02 个工作日 | 10 天(如果必须与第三方合作则为 15 天) |
| 删除数据 | 02 个工作日 | 20 天(如果必须与第三方合作则为 30 天) |
| 采取保护措施 | 02 个工作日 | 15 天 |
如果出现影响处理时间的多种因素,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最多延长 01 次,并会通知您。
注意:根据关于诊疗和会计的法律规定,即使您要求删除,我们仍必须保留某些数据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将明确说明原因。
11. 客户为儿童
BonBoz 仅在有父亲、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陪同,或获得其同意的情况下,才接待和处理儿童事务。法定代表人代表儿童行使第10部分所述的权利。
如果您是儿童,在未获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,请勿自行通过网站发送个人信息。如果发现我们在未获得有效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数据,我们将停止处理并删除该数据。
12. 安全
我们采用:对指向网站的所有连接进行加密(HTTPS);限制在页面上执行未知代码的内容安全策略;限制管理系统访问权限的权限分配规定;针对所有数据变更的操作日志;以及将管理账户限制在内部人员范围内。
没有任何系统是绝对安全的。如果发生影响您数据的事件,我们将在发现后最迟 72 小时内通知个人数据保护专责机关,制作确认记录并按照规定配合处理。
13. 治疗前后照片
网站上发布的治疗前/后照片均为真实案例,且仅在客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使用。每个人的效果因个人体质而异,不应被视为对您将获得的效果的承诺。
如果您是这些照片中的客户并希望撤回同意,请联系 dvkh@bonboz.vn — 我们将按照第10部分规定的期限予以撤下。
14. 政策变更
当有变更时,我们会在页面顶部更新生效日期并在网站上进行通知。
如果变更涉及您个人数据的处理目的,我们将重新征得您的同意 — 您继续使用网站的行为不被视为您已同意该变更。
